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关键在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廊坊开发区法院认真贯彻各级*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提升*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纪律,扎扎实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分别于1月26日、1月30日召开专题*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廊坊市中院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层层传达至各部门及每名法官干警。
二、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建立疫情应对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项分工,责任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专题*组会上,研究制定了《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通告》等文件,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三、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收集并向工委及上级法院上报干警健康情况及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警24小时值班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疫情。二是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中的细节管控。法院机关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等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机关办公楼和审判法庭等场所。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等公共场所及机关食堂等重点部位以及公务用车切实做好卫生环境预防消杀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同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合理安排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依托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引导诉讼案件当事人利用移动微法院平台,通过跨域立案、电子缴费、网上开庭、网络查控等方式,办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业务。同时,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引导干警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利用各种平台和工具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教育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同时严格执行不去公共聚集场所、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出门佩戴口罩等要求,努力形成群防群控、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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