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期限:-年。
规划范围:开发区组团包括开发区东区和西区(科技谷)两部分,其中开发区东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廊坊市北边界,东至廊坊市东边界,南至荷花道,西至和平路;西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廊坊市北边界,东至新华路,南至万桐南路,西至大皮营引渠。开发区组团总范围为67.18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廊坊市产业发展核心区、新型工业化先导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大智移云”集聚区。
二、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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