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赵磊受贿获刑不止是体育界的事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给赵磊30万,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1月4日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1月4日《法制晚报》) 赵磊是中国跆拳道发展的关键人物之一,在国内跆拳道界有很高的威望,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居然为了三十万出卖了灵魂,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体坛上存在的黑幕,奖牌成了指标,需要进行分配,谁能获得奖牌,居然更多的是这些体育界的官员说了算,而不是竞技场上的公平竞争得来,不由让人惊奇。 比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赵磊就将本已获胜的河南队的陈某,改判为负,而在2009年全运会前夕,因为河南省有多名运动员具备夺冠实力,所以确定了夺取两枚金牌的任务。但是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期间,赵磊告诉河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某,说河南省只具备一枚金牌的水平。赵磊的意思就是河南省这次就拿一枚金牌,其他的就别想了。在这种世界及国家的大赛上,居然领导的一句话,就能决定金牌归属。 这些体育界掌管实权的官员,能决定场上胜负,居然奥运会上也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决定谁胜谁负,掌握如此大的权力,自然容易引发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的腐败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公平、公开、平等竞技的体育精神就变了味,体育就失去了其本来意义。 2014年是反腐之年,这种反腐败斗争在2015年得以延续,开年前几天法院对体育界腐败官员的判决,也让人看到腐败不仅存在于官场,也存在于体育界。其实早在2009年,就开展了中国足球的“反赌扫黑”,2012年6月13日,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谢亚龙亦获刑10年6个月,看来体育界黑幕远不止存在于足球这一领域。 此次赵磊被判刑,就让人看到国内体育界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靠判决几个收黑钱的体育官员就能解决,需要完善中国体育管理制度,对裁判与体育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力予以监督与管束,更应该杜绝将奖牌指标化的弊端,还体育以公平、公正的竞争。 只有让体育法制化、常态化,让体育比赛的运作公开透明,让公众监督,将体育官员与裁判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让中国体育在正常的轨道内健康发展,进而言之,体育界的事情,其实与官场一样,都是权力没能得到有效约束,权力为所欲为所致,只有管住权力,才能避免出现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 在反腐斗争如火如荼开展的当下,一边要严惩腐败官员,严厉打击腐败现象;另一边,要能从根本上完善制度,建立不敢腐、不易腐、不能腐的反腐机制,构筑涵盖各个领域的反腐络,这样才能让人们生活在一个“阳光普照”的法治社会中。
作者:戴先任
:姬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