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廊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研究决定,拟于10月14—16日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为确保参展活动顺利完成,现就该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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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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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
廊坊展位特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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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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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第二十四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
廊坊展位特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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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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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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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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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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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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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0日—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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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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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具有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的经营范围。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
(三)具有国内旅游展会(展位面积≥平方米)的特装案例。
(四)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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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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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下午16:00前提交投标资质要求所需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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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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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联系—